2005/07/27
(原文发表于wallop)
昨晚又和BF吵架,BF感叹道,“有什么办法能让我们两个人不吵架?”
我叹了一口气说,“和久必吵,吵久必和了。”
BF抢白道,“又不是天下大事。”
我接道,“就是天下大事也会合久必分,分久必合的。”
BF不甘心说,“我们吵架只是小事,又不是什么天下大事!”
“那不就行了,你还担心什么?”
BF顿时无语。
和BF一起吃饭,要了一份小鱼炒饭,可是我一点胃口都没有不想吃。
就对BF说,“你都吃了吧?”
BF摇头道,“不行,说好一人一半的。”
“可是我不想吃嘛!”
BF坚持说,“不行,我一个人也吃不完这么多,一人一半!”
我恼了,“好,一人一半,我把小鱼和韭菜吃了,你把鸡蛋和米饭吃了。”
BF眨眨眼睛,无可辩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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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hui 于 10:24 发表
分类: 其他,,标签: 笑话
2005/07/25
(原文发表于wallop)
一部自己喜欢的电视剧演完大结局结束了,从我生命中消失了,心情开始莫名的惆怅,仿佛自己的生命也走到了一个终结点,然而苦于找不到一个新的起点。
这个习惯从小就有了。
我喜欢忧伤,多愁,甚至有点不习惯太多幸福和自然。也许是因为我不甘于平淡的生活。
一个人呆的久了,找不到与别人共同的话题,无论什么时候,身处何方,内心都是无助与孤单。
每天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不同生活,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很开心,什么是真正属于我的生活。
我迷失了。。。
由hui 于 10:23 发表
分类: 其他,,标签: 心情 感悟
2005/07/07
(原文发表于wallop)
昨天下班后,去逛街,给朋友买乔迁之喜的礼物。
想来想去还是决定买一些厨房用具最实在。
府中这么大一点儿地方,要找到合适的碟子,
杯子和碗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。
尤其要做礼物则需要外观漂亮,设计合理,价钱公道。
先去了京王百货,东西倒是不少,可是挑来挑去,
都只是一些零散的用具,没有一套完整,只好作罢。
本来有一家卖西餐用具的店铺,从外面望进去,
琳琅满目的样子,可惜7:00关门,赶不及了。
没办法,最后抱着一线希望去了伊势丹,
1楼倒是有两处卖餐具的地方,但都是和式用具,
还好到了6楼才找到了真正的卖场,而且有部分东西打折,真是欣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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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/06/30
(原文发表于wallop)
幸福太多,让人变得懒散,像午后的阳光晒的浑身暖洋洋,骨头都发酥了,柔弱的抬不起胳膊。后背脊椎骨里镶嵌着一根睡意,伸伸懒腰,依然是一副睡眼朦胧。
六月天里,阴雨连绵的日子,潮湿冰凉,一次一次抵抗柔软舒适的床铺的诱惑,需要太多勇气;晴朗的天气,早晨8点外面就已经是艳阳高照了,跨出大门,金灿灿的阳光劈头盖脸的照射下来,酥软的骨头收缩了一次又一次,每走出一步都要意志坚定。
最想的就是,穿着舒适的睡衣,蜷缩在柔软的床铺上,倾听如水音乐,想心事。外面是雨天也好,是晴朗也好,只要不让我拆掉身上的软骨。
由hui 于 09:50 发表
分类: 生活,,标签: 幸福 心情
2005/06/06
永远有多远?热恋中的人们常常拿这个词盟下誓言,然而永远到底在哪里?
当我找到自己的归宿时,我突然明白了这个答案。
曾经以为永远就是一生一世,天涯海角,海枯石烂,永不变心。然而这所谓的永远究竟代表着什么?两个人一生一世不离开,就够了吗?
现实总是要比梦境来得残酷,许多天真地梦想着纯洁爱情的人到最后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。梦中情人总是那么美好,但毕竟只是一个美好的梦。
我学到了很多;学会了如何与人相处,学会了如何引人注意,学会了如何哄人开心。最重要的,我知道了什么是爱。
有的人只想找到一个宽厚的肩膀可以依靠,在那里她能感觉到安全;而有的人只想找到一个能陪伴自己度过人生悲欢的伴,在那里他能感觉到温暖。
感谢上天赐给我这段姻缘,感谢她带给我的温暖。
我们不求海誓山盟,只要我们心里都有对方,我们就会幸福。
所谓永远,就是对方要永远在自己的心里。
由charlee 于 21:35 发表
分类: 生活,,标签: 幸福 心情
2005/04/13
(原文发表于wallop)
花落花飞,飞满天。
4月的东京,随处可见飞舞的花瓣。楼前空地有两棵遥遥相望的樱花树,不几日,飘落的花瓣竟洒满了整片空地,连周围的路旁都是粉红的花瓣。每次经过,心里总是痒痒的,默默念着周末去看花。
看到远处高空飞舞的花瓣,心里不禁一喜,花瓣飞舞的地方就是要寻找的皇家御花园了。走入园内,尽管人间四月桃李纷飞,加之园内各式建筑别出心裁,可是心被飞舞的花瓣吸引做不得片刻停留,脚下向着那一片绯红急奔而去。
绿色葱茏转眼处,终于得见梦牵情绕的樱花树,却还是不禁惊叹于扑面而来的粉红。一株株樱花树熙熙攘攘的排列在泛青的草地,簇成满眼绯红。微风过处,花瓣片片飞舞,犹如缕缕青丝,似潺潺溪水,恍若飘扬的音符。忘了身处何方,随着风行,追逐落红,沉醉在这烟花盛景之中。再看眼前飞舞的花瓣,仿佛化作仙女,身着粉红衣衫,翩翩起舞,但见其衣袂飘飘,轻纱缭绕,婀娜多姿。
一路行去,但见脚下落红埋履,怜悯之意油然而生,不由放慢脚步,如履薄冰。不多时,来到一潭湖水前,湖边的樱花树,枝干柔若无骨,若风拂柳,凭水而倚。仿佛一个娇滴滴的女子面若桃花,青丝飞舞,柔情似水,于湖边理红妆。
正当我羡忌参半的观赏这株湖边美人之际,一阵疾风袭来,顿时,满天绯红划过湖面乘风而至,真叫人无处躲藏,唯有静候大驾。哪知这位仙女虽然国色天香,却性情刚烈,纤纤玉手紧握一炳如雪长剑,剑招灵巧,快似鬼魅,瞬间挽出这许多剑花,我等焉有招架之力。不料,剑招行至半路,这位神仙姐姐却嫣然一笑,将剑招陡然撤去,疾风化作轻风,剑招化作抚摸,剑花化作雪花,簌簌而落,所谓樱吹雪,当如是。
待这雪落尽,慢慢回味这万种风情,却看到娴静的湖面已然半湖碧水,半湖落红。
无奈周末一过,一场细雨悄然而至,无数花瓣皆遭肆虐,黄昏时,出了公司,看到路旁落红或悼入污泥,或沾满雨水,或遭车轮碾辙之苦,此情此景,心痛莫过于爱花人。
由hui 于 09:51 发表
分类: 其他,,标签: 心情
2005/04/08
【可可的做法】
1. 在牛奶锅里放一大杯牛奶并加热。
2. 向牛奶中放入可可粉(约满满的两茶匙)、砂糖(依照个人口味而定),用搅拌器均匀地搅拌,防止可可粉结块。
3. 在牛奶沸腾之前停止加热,用粗制的滤网过滤到杯中即可饮用。
4. 依据个人喜好可以适当加一些奶油,别有一番风味。
5. 如果做冰可可,则需要做得稍稍浓一些,然后在杯中放入冰块,并将做好的可可倒入。
【注意】
1. 牛奶沸腾的话香味就会散失。
2. 向杯中倒入可可时进行过滤,可可就会变得滑腻可口,而不会有粗糙感。
3. 牛奶锅、搅拌器等使用之后要立即洗净,否则残留的可可粘在上面很难清洗。
【可可的另一种做法】
1. 在咖啡杯中放入可可粉(约满满的两茶匙),然后倒入极少量的牛奶。
2. 用调羹将可可搅拌成滑润的糊状。
3. 加入半杯左右的牛奶,将可可溶解。
4. 将可可倒入牛奶锅中,再加入约半杯牛奶并加热。
5. 在沸腾之前停止加热。其余的步骤与上述相同。
【基本的咖啡泡法】
1. 首先要准备好以下道具:咖啡壶(Coffee Server),过滤器(Dripper),滤纸(Filter),注水用的水壶。
2. 将过滤器放置在咖啡壶上,向过滤器中注入沸水,以加热过滤器和咖啡壶。
3. 将咖啡壶中的水倒入咖啡杯中以加热咖啡杯。
4. 将滤纸的底边和侧边粘合的地方折叠一下,使得滤纸的形状能够适合过滤器。
5. 将滤纸撑开放置在过滤器中并压紧,使得滤纸紧贴过滤器。然后再将过滤器放到咖啡壶上。
6. 向滤纸中加入咖啡粉。(一杯咖啡约使用10~13g细咖啡粉)
7. 轻轻敲击过滤器,使得咖啡粉表面平整。
8. 用勺子在咖啡粉的中央弄出一个坑。
9. 从中央的坑开始慢慢注入开水(92~96℃),直到淹没所有咖啡粉。注意加水的时候不要将水直接倒在滤纸上,否则水会直接渗到咖啡壶中,冲淡咖啡的味道。
10. 等候约30秒,让蒸气充分加热咖啡粉。
11. 开始进行第二次注水。
12. 在第二次注入的水完全渗入到咖啡壶中之前,开始第三次注水。
13. 与上一步相同,进行第四、第五次注水。
14. 在第五次注入的水完全渗入到咖啡壶中之前,取走过滤器。滤纸中残留的一点水会给咖啡带来杂味,因此要在它滴入到咖啡壶中之前将其取走。
15. 将咖啡壶中的咖啡注入到咖啡杯中,一杯咖啡即完成。
由charlee 于 17:11 发表
分类: 生活,,标签: 可可 咖啡 饮料
2005/04/07
(原文发表于wallop)
女儿温柔,似那春日里飘零的花朵,芬芳满颊,轻盈似翼,粉红色的舞姿编织梦想与甜蜜;
女儿温柔,似那秋日里的连绵小雨,凄凄切切,缠缠绵绵,浑身上下都被浸透;
女儿温柔,似那一副水墨山水画,笔调细腻柔和,线条疏朗流畅,近看山峨蹙眉,远看烟波渺渺;
女儿温柔,似那冬日里的一樽小炉,窗外白雪茫茫,屋内酒香飘溢,与君细品一盏,再赏墙角红梅。
由hui 于 09:54 发表
分类: 散文,,标签: 心情
2004/07/27
(原文发表于Donews)
昨天去看焰火的时候拍了一些照片回来。幸好是拿了带有手动功能的相机,否则就什么都拍不到了。今天总结一下拍摄的经验。
首先,一定要带着三角架。由于焰火是在天上放的(在地上放的是鞭炮),所以拍照片的时候当然要拍天上了,如果没有三角架,要想拍完整个放焰火的全过程,就要一直用手举着相机,手臂肯定受不了。
关于三角架的使用说一点点。由于拍摄的时候要将相机对着天空,所以如果三角架过低的话,人就得半蹲着才能看到相机的显示屏,这样就不是很舒服了。我的三角架算是中号的,支起来大概能到我的胸的位置,用于拍焰火还是稍稍显得低了一些。于是干脆把三只脚合起来靠在身上当作单脚架来用,这样既可以增加三角架的高度,又不会太占地方——要知道看焰火的人非常多的,场地是寸土寸金啊。合起来之后相机正好在我的脖子稍稍高一点的地方,这样只要稍稍低头就能很清楚地看到显示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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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charlee 于 00:50 发表
分类: 其他,,标签: 摄影 焰火